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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在我啃完炸雞倒在沙發上時, 手機響了.
是yellow君, 我好友中較為不宅的一位, 今天是他環島旅行的第一天~
掛了電話後, "真是有行動力呢!" 我這樣佩服著, 一面打起了的這文章的開頭.

今天本來該是個大日子的---原本我該撘上飛機前往英國去的!
但是因為Zalacata要離開昂貴的Duesseldorf搬到他學校的所在地Essen, 而德國的合約是我的名字, 所以我必須去"解約".
這不是我們第一次處理合約, 不過光用想的還真夠恐怖, 何況這次的簽約人是我.
話說德國人租約規定房子交還時, 是規定不但要打掃的一塵不染還要重新油漆一遍的, 傢俱也要清空等等---簡言之, 就是要還原到他當初如同新的狀態.

可是..., 當初我們搬進去時, 房子的狀態並不能說是很新呀!
不但床底有灰塵與頭髮, 地毯中藏著玻璃屑, 牆壁非但沒有漆過上面還有三個小洞!
更可恨的是, 當時我們尚未見過世面, 也沒熟人指點, 對於這些一無所知, 還花了一千歐元買下了所有傢俱, 自己竊喜"前房客是個大好人!"
... ...
這房子是Schumann音樂院的管理員充當仲介給我們找到的, 是個白髮蒼蒼不過熱心的老人.
一方面急著找房子, 一方面很相信他, 所以當他替德文初級的我們看過合約說"非常合理"後, 我就立刻簽了; 當他點頭道"傢俱一千歐很划算"時, 我也買了; 當他表示牆上有幾個洞"很正常"過, 我也就不放在心上了.(...真是夠了!)
現在...現在..., 我只要一想到仲介先生跟前房客小姐一面乾杯慶祝很快找到願意承租並且負責傢俱還付錢(通常是要花錢請人處理)的笨蛋二枚, 一面三七或者五五分帳, 或許還呵呵嘿嘿哈哈的笑幾聲時, 我就忍不住想給自己幾拳!

於是乎, 我要回德國, 解約(因為約是仲介先生看的, 他並沒跟我說要簽多久), 或許吵架, 刷油漆, 或許替地板打蠟(因為牆壁一新就顯得地板舊)..., 真後悔沒跟當初身邊的人保持關係---常常留學生是一群幫來幫去的, 畢竟大家都會因為學校等因素搬家嘛~
這樣想起來是很累沒錯, 但是好處是, 暫時我可以繼續留在家裡呢!!!

一年前的我絕對不會想到, 很戀家但是嚮往歐洲的我會戀家戀到連歐洲都不想去. 可謂, 留學方之留學苦.
本來看別人做都該是簡單的, 再怎麼靠自己也是牙一咬就忍過去了, 何況我的適應況頗佳, 也沒真的遇上幾次要咬牙的機會.
不過, 一回到家, 什麼都不一樣了.
窩在剛住進的新家房間比起在德國住了半年多的房子更有家的感覺, 就像又回到母體了, 再也沒什麼擔心或責任, 父母又將我抱得緊緊的, 保護得好好的---我只要做孩子, 回到母體內的嬰孩.
是謂, 最讓人沉重的, 莫過於處理每天的材米油鹽, 獨自面對戰戰兢兢的社會, 直接扛起滿18的責任.

"房子之所以美麗正因為裡頭藏著某些肉眼看不見的東西."
---親情, 這是爸爸很久以前獨自住台中工作時就跟我感嘆過的, "回到有你們的家才是個家!"
家庭所能給予的安慰, 現在我也懂了. 或許聽起來像是貪求父母對我的保護, 但是對於這種愛的渴求, 不是埋在每一個曾經身為孩子的我們的心中嗎?

距離10月開學, 時間還很長, 我可以好好看我要看的書, 做我想做的事, 過過七夕, 甚至多配幾副隱形眼鏡:P (剛剛被我沖下水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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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lle. Fo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