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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從台北回台中的路上, 我沒有睡覺, 與爸爸聊天, 聽他說精闢之論.

不過一開始, 是先說起語言. 爸爸告訴我學習語言的方法. "文法, 拼音, 字根等等, 這些都很重要(這不代表listening& speaking不重要). 不是只要會說就可以了. 美國人有多少是文盲, 拼音錯字一大堆.
對於觀光客, 說話的"態度", 也就是attitude方面就OK, 但這不是學精的, 也無法融入當地人群文化中. 語言是門科學, 要去歸納及演繹."

對此, 我先是感到不服氣. 文法一像是我最不在乎的, 太死板! 規定一堆多囉唆, 想東想西反而考慮太多, 靠feeling就好了, 說到底國語還不是這樣.

可是繼續聽爸爸說, 我的心態也慢慢改變. 想想我的英語會如此順利, 只是因為我從小接觸吧. 我的目標在於多國語言, 還都是我所不熟悉的拉丁語系. 我真的能靠feeling學會一切嗎? 英語是從小累積, 我以後還有那麼多時間嗎?
我是要走這條路, 當然是要學精的, 要懂語言學. 否則, 我怎有辦法學那麼多種?
爸爸不但比我更知道我想學的, 也更知道我需要的. 想到這, 我覺得好感動.

"不要以為一直努力就會成功, 要抓對方向用對方法. 否則會浪費很多時間.
知道歸納與演繹, 學會一種語言到老了就不會忘, 對另一種也能觸類旁通了."

這席話對我是醍壺灌頂, 一語敲醒夢中人. 都17歲了, 我還真的以為有那種時間讓我用學英文的方式學嗎? 其實在學德文時, 我就已經面臨文法, 而且還畫起表格歸納了. 仔細想想, 我一直不讀英文文法, 只是因為怕麻煩(當然, 我也夠強).

"不要怕麻煩!"

長久以來, 我一直不屑的學習方法, 我終於要正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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