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流行歌劇(連歌劇跟音樂劇都弄不清楚), 新聞是這麼說的, 所以在2~3/14這2個浪漫日子前後, 為了成為女友的英雄, 男友盡其所能地弄到歌劇魅影的票, 巴黎聖母院也成為情歌銷售排行榜冠軍.
廣告一天到晚報個不停, 說來說去只是浪漫2字.(就著重於銷售!)
會看音樂劇當然很好, 凡事都要先嘗試, 才有可能會喜歡.
但我覺得藝文活動可不是用來趕流行用的!

要看歌劇魅影或巴黎聖母院前, 起碼要知道這是兩部名著, 也至少要先翻過書. 如果連劇情都不知道, 作者想表達什麼都不知道, 進去聽聽出來滿口的好聽好聽, 好聽在哪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那未免糟蹋了一個好位子, 也糟蹋了表演者的努力.
再說, 對劇院內的禮節等等我覺得國人真是完全沒概念.
不遲到不早退應該是基本的, 看現場表演可不是看電影呢! 序曲都開始了卻還有人繼續入場,幕都還沒落下人就走了3/4. 特技演員表演完答禮時, 我們的觀眾像木頭; 一幕唱完後, 就是有那種冷冷坐著, 鼓個掌都嫌麻煩的人. 唱安可曲, 演員示意觀眾舉手搖擺, 但大老爺與大太太, 大少爺與大小姐似乎覺得這樣做有點不識大體, 有損尊容! 嘿, 難不成他們以為花了錢就是老大?

如果近年來的藝文活動能提高台灣的水準倒也很好, 但我總覺得不肯做功課的人挺多!
只會說好好聽的人, 會說Amy唱的比Sarah好的人, 只會看演員長相的人, 聽不出音色的人, 嘻嘻哈哈不會用心去欣賞的人, 自以為是的人... ... ... .
我們正在進步, 只不過步調很緩慢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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