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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從哪一年起, 我發現我好愛花, 不是園子裡靜謐著的, 而是花店裡斑斕著的.
以前總是會在遛狗時順道去花店, 然後抱束百合也好, 或者當天在店裡看中眼的花雜會家, 給媽媽插在廚房早餐桌的水晶花瓶.
在德國的時候, 會繞去傳統市場, 在花市挑一束雛菊, 各種顏色的, 插在房間的玻璃花瓶裡. 冬天冷的要命也要開窗戶讓花透氣.
如今不用自己買花, 生日, 情人節, 期末考, 或者忽然哪一天, 小j會出奇不意地拿著幾朵玫瑰, 或者蘇格蘭薊, 站在大門等我.

無論是台灣一層層玻璃紙, 紗紙, 粉彩紙的盛重包裝, 還是德國牛皮紙的簡約, 抑或英國一層印有圖案的塑膠紙, 捧著花的感覺總是讓人滿足.
長在路邊的花, 與世無爭, 花店裡的花, 好似垂死之人的迴光返照, 怎麼樣我都想好好看著他們走完最後一程.

花不謝完我是我不扔掉的, 以前曾經試過幫花土葬, 因為想到要在瘀臭的垃圾袋裡無法逃脫, 我如同身受似地給壓迫到喘不過氣來. (童年時期的兩陰霾, 一是小一時第一次養蠶, 要破蛹時被媽媽扔了, 二是小三時, 趁上學時, 奶奶把我養的蝙蝠連箱丟掉了.)
或許儂今葬花人笑癡, 花草芸芸, 本來就是被大多數的人糟蹋的.
中學時跟一女友鬧翻, 就是因為她愛摘花.
最近放假, 眾人紛紛打包回家, 看到大家平時無事閒情買的盆栽, 花束, 活生生的遭人丟棄在垃圾桶內, 遭惡意乾死等等, 心中一口氣不知怎麼透.

植物不似動物, 有眼神, 有聲音, 至少會勾起人類的惻隱之心. 但不代表他們是死物, 是擺飾品, 是不須花心思也不須給予尊重的.
(類似的情況還有魚! 大家都說鬥魚好養, 賤賣鬥魚.
到底, 鬥魚的求生能力跟意志, 不是為了讓人類養在透明小塑膠杯裡, 從來不餵食, 而具備的.)

哎哎, 明明開頭是花, 最後居然以魚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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