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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驕傲的人. 我不排斥跟任何人做朋友, 也不討厭任何人, 就算是我本來討厭的人, 只要他對我忽然友善, 我就會喜歡他.可是我不能跟我看不起的人成一卦.我覺得那是降低自己的身價跟格調.道不同不相為謀, 做人不能自砸招牌.我是個驕傲的人.我對於我很有自信的事物有種莫名的固執.對於比我強的人, 我是虛心到可以用沒種來形容; 對於同好, 那是建立在互相欣賞之上; 對於比我弱而且又沒自知之明的人, 我會瞧不起他.我不愛group work, 因為對我自己很有自信的點, 或很滿意的地方, 我不愛跟人妥協--- 特別是我不欣賞對方的主意的時候.我是個很驕傲的人.我認真對待的朋友中, 全都是我所敬佩的人. 或至少是"這人真的很志同道合"!在我的愛情觀裡, 我絕對不依靠男人, 但男人也不能靠我.例如約會, 我不反對, 但我不想跟沒自我風格或品性太差人出去, 愛情不是慈善, 不可來者不拘.例如交往, 我不反對, 但我不能跟我從他身上學不到任何東西的人在一起--- 如果我無法敬重他, 那有極大的可能他會被我瞧不起. (是的, 我愛上小o的起源是因為我敬佩他~)例如同居, 我不反對, 但是我不要住他家更不要共買, 房子得是我的, 這樣我才有掃他出門的權利.例如婚姻, 我不反對, 但我不能嫁給比我窮的男人, AA可以, 我養他不行.其實我身旁驕傲的人也很多, 人生海海, 不相為謀便也不用浪費彼此的時間.是說... 批評與評論他人是我的惡趣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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