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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以前的筆記, 上個月起草的, 關於愛與被愛..

Nilroth說, 以前希望戀愛就是能愛的轟轟烈烈, 但是現在知道那樣會受傷.
我說, 如果你真的愛他, 那就算是結束感覺也是很痛快淋漓的.
愛得很精彩.

這是我的理論--- 感情是隸屬"被愛"的一方會痛地比"愛人"的那方深, 而且我很享受提到這個時, 每個人由"你說反了吧?!"的提點到"你愛的可真深" 的敬佩.(不過敬佩什麼也不是很重要.)

緣由嘛...
基本上, 在一段互相承諾的關係中, 被愛的之所以會愛你, 是因為對他/她的付出讓他/她感動, 讓他願意接受你, 讓他/她也願意對你付出.
所以被愛的一方心中肯定會有一定的期待, 會有一條基準線, 在當你某些地方讓他/她失望了的時候, 會覺得變騙, 被愚弄了, 或者覺得是你變了.
被愛的一方, 坦白說, 你大概感覺不出來, 但就是對愛比較斤斤計較.

而愛人的--- 真正去愛人的, 也就誠心誠意願意對方幸福快樂僅以, 是不會去計較那樣多的.
只有真正愛過的才懂得, 用力揮灑的那種了無遺憾的痛快哪~
(追人不代表愛人--- 也許就是這樣, 好多情侶雙方都是抱有"你該怎樣怎樣""我對你都怎樣怎樣"這種心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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